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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第35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和第22期预备党员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1-15 16:02访问次数: 字号:[ ]


各党支部、团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下的“五大发展理念”,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教育引导党员坚定理想信念,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时刻保持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充分发挥好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分院党校培训的基础上,定于11月20日、11月26日、12月4日对分院党校选送的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集中进行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通过系统培训,深化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拓宽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强化入党动机教育和形势教育等,使学员深刻理解和全面掌握我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坚定共产主义信仰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养成加强思想理论修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增强忧患意识、创新意识、宗旨意识和使命意识;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发扬社会新风尚的模范。
   二、培训形式
  为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本次培训主要以辅导报告为主、结合实践教学、自学思考、交流研讨、影视书籍教育等多种有效的教学组织方式,做到集中辅导与分散自学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三、培训计划
  (一)辅导报告会(具体安排见课程安排表)
   1. 第22期预备党员辅导报告
     主题1:党的先进性及当代大学生党员的历史使命与历史责任
    主题2: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探索
    主题3:青年学生党员的精神坐标与价值体现
   2. 第35期入党积极分子辅导报告
    主题1:“诚信城院人创新求是梦”主题演讲比赛
    主题2:(1)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纪念专题:省军区老首长讲座
    (2)理想信念与职业发展
    主题3:当前国际国内基本形势
  (二)实践教育
  1. 阅读文献。参考篇目:《中国共产党章程》、《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读本(2016年版)》、习近平总书记“七一”讲话、《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公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新编青年学生入党教材》《新编预备党员培训教材》《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李保国同志先进事迹等。阅读后撰写读书笔记一篇,不少于1000字,统一上交二级党委。
  2. 志愿服务活动。结合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活动,开展“走好今天的长征路”为主题的志愿服务活动。以所在支部为单位或支部联合的形式,充分发挥支部特色,在校内外开展形式多样的红色志愿服务活动,弘扬伟大长征精神,积极发扬奉献精神。活动结束后,支部联络人将活动总结(含照片等影像资料)报送二级党委。

  3. 研讨交流。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通过逐条逐句通读党章,手抄党章等形式,加强对党内法规、党的历史和革命先辈及先进典型的学习,尤其是对对党的基本知识和大学生入党流程的学习认识;结合公寓党员学风示范岗建设,就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如何在学风建设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开展讨论。
  4. 红色影片和视频观摩。观摩大型历史纪录片《信仰的力量》和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大会视频。撰写观后感思想汇报1000字。
  5. 开展一次学习笔记评比活动。每位学员在集中学习、通读学习材料和观看红色书籍、电影的基础上,认真撰写读书笔记、书评影评,并择期开展一次先进性教育读书笔记评比活动,评选出优秀读书笔记。
  (三)总结考核
  1. 入党积极分子需参加全院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结业考试,考试时间为12月4日晚。
  2. 每位学员结合自己的思想和生活实际,汇报自己参加培训班的收获、目前存在的不足和今后需改进的措施,篇幅各占约1/3。字数在2000字左右(须手写),于12月4日前交各分院党校负责人。
  四、培训要求
  (一)各分院须高度重视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培训班工作。辅导员负责带队参加培训,并做好本分院参训人员考核工作。
  (二)全体学员须严格遵守培训纪律,每场培训提前15分钟刷校园卡进场完毕;培训结束后刷校园卡离场。
  (三)学员原则上不得请假,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培训的,须提前一天向所在分院学工办请假,各分院将请假情况统一于每次培训前报学工委思政与心理健康教育办公室备案,事后补假无效。
  (四)有以下行为的,取消本次培训班培训资格:
    1. 无故迟到、早退和旷课1次及以上者。
    2. 违反培训课堂纪律两次以上(含两次),如上课讲话、带吃食物、仪容不整等。
    3. 请假两次以上(含两次)。
    4. 通报批评两次以上(含两次)。
    5. 由他人代替参加培训的。
  (五)各分院党校培训负责老师需在学院党校培训结束后认真做好总结工作,将党校培训总结报告纸质版(需分院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和电子版各一份交学工委思政中心;同时各分院上交2-3篇优秀思想汇报(包括:活动总结、影评/书评、自我总结)。上交时间为12月20日前。
  五、培训考核及结果应用
  1. 结业考试后,组织人事部将结合学员结业考试成绩、党校培训期间表现,按照参训学员人数5%的比例评选优秀学员。
  2. 培训班考核结果将作为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及预备党员转正的重要参考依据。

    不明事宜,请联系此次培训班联系人:
    工程学工办张桂莲老师 13750829312  88018436

                                                      工程学工办

                                                      2016.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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